瓜友们,这起官司看得人心里五味杂陈!河南柘城一名男子张某,今年3月和三个朋友聚餐喝酒,之后又出去吃烧烤、打台球,次日凌晨在台球厅和赶来的妻子、母亲争吵后坠楼身亡。家属转头把三位同饮的朋友告了,索赔13万多元,结果法院一审直接驳回,理由也引发不少讨论。

聚餐之后又去夜宵
据报道,今年3月的一天晚上,张某约了三个朋友吃饭喝酒,四人饭后一起回了村。张某随后再次出门,又和朋友吃烧烤、打台球。
次日凌晨,张某的妻子和母亲到台球厅找到他,双方起了争吵,张某就是在台球厅楼梯转角处坠亡的。
家属索赔13万余元
张某的妻子、母亲随后起诉了头天晚上一起吃饭喝酒的三人,索赔各项损失136774.5元。
她们的主张是:三人作为共同饮酒的人,没有尽到劝阻、照顾和护送的义务,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。
被告喊冤各执一词
三位朋友辩称,聚餐结束后他们全程护送,已把张某送到家,护送义务就算完成了。
他们还说,第一轮饮酒结束四个多小时后,张某的妻子、母亲去接人时发生争吵,据三人称,张某母亲的言语刺激了他,他情绪失控踹窗户,才自己坠楼。
法院为何驳回诉求
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,张某再次外出到台球厅坠楼,中间隔了相当长时间,当初的饮酒并不是坠楼的近因,同饮者也无法预见后面的事,双方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。
法院还指出,张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对喝酒应有自控能力,也应预见踹墙的危险。就算三人没把他送到家,妻子、母亲在台球厅时他已处于家人看管之下,护送义务已经结束。
综合来看,法院认为不能过分苛责同饮者对四小时后的事故有预判,家属提供的证据也不足以证明三人有过错,最终驳回了全部诉讼请求。你怎么看这个判决?欢迎评论区聊聊。
常见问题解答
Q:家属一共索赔多少钱?为什么起诉朋友?
A:索赔各项损失136774.5元。家属认为三位同饮者没有尽到劝阻、照顾和护送义务,应承担一定赔偿责任。
Q:法院为什么驳回家属的诉求?
A:法院认为饮酒与坠楼之间隔了相当长时间,不构成法律上的因果关系,张某是成年人应有自控能力,且事发时已由家人看管,家属证据也不足以证明三人有过错。
Q:这个判决是终审吗?
A:不是,报道说的是柘城县法院一审驳回诉讼请求,素材里没有提到后续是否上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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