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兴宁男子廖某偷渡柬埔寨参与电诈并拉拢他人,回国后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,同案张某获刑二年十一个月。
广东省兴宁市人民检察院于10月10日披露一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的判决结果。兴宁市男子廖某受境外高薪工作诱惑,偷渡至柬埔寨电诈窝点参与诈骗,并拉拢多人一同前往。

2025年3月,廖某虚构赴加拿大旅游的事由骗领护照,经泰国中转飞抵柬埔寨,进入当地电诈园区参与诈骗。发现获利可观后,他以高薪为诱饵,介绍、拉拢张某、赖某(已判决)等人参与,指使他们骗取出入境证件,并为其规划路线、安排交通、提供路费。
2025年5月至7月,张某、赖某等人陆续进入柬埔寨电诈园区参与诈骗。
2026年1月,廖某等人回国后被查获。同年4月,公安机关侦查终结,移送兴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。6月,检察院依法对廖某、张某提起公诉。
兴宁市法院审理后,以组织他人偷越国(边)境罪、偷越国(边)境罪、诈骗罪判处廖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49000元;以偷越国(边)境罪、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一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340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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