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38岁马来西亚男子在新加坡为诈骗集团收取近30万新元现金及金条,被判囚23个月、鞭刑一下并罚款250新元。
38岁的马来西亚籍男子刘伟颜因欠债,接受了一份“高薪”招募,于2026年初前往新加坡,为诈骗集团充当跑腿。

据披露,他在短短11天内,替该诈骗集团收取了近30万新元的现金及金条。
期间,他怀疑这份工作并不合法,并尝试退出,但诈骗集团以索要1万令吉“脱身费”相威胁。
最终他不但没有拿到任何薪水,还被警方逮捕。新加坡法院判处他监禁23个月、鞭刑一下,并罚款250新元。

关键词:#东南亚大事件 #新加坡 #马来西亚 #电诈 #洗钱 #跑腿 #判刑 #鞭刑 #暗黑爆料 #茄子吃瓜 #吃瓜